内容共创协议(作者协议)

更新日期:

释义#

  1. 在本协议中——

    撤下——

    1. 就委托作品而言,指致使该委托作品不再发布于少数派网站;或
    2. 就其他作品而言,指致使该作品不再获首页展示或例外首页展示;

    少数派渠道指——

    1. 少数派网站;及

    2. 由——

      1. 少数派;
      2. 少数派通过股权或其他安排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实体;
      3. 直接或间接控制少数派的的实体;或
      4. 与少数派同受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实体

      运营的其他互联网平台账号;

    审阅规则指根据第 2.2 条制定并不时修订的规则;

    收益指少数派根据第 4.1 条向作者支付的收益;

    委托创作条款——见第 3.1(1) 款;

    委托作品指作者根据本协议接受少数派委托而创作的作品;

    作品指——

    1. 作者向少数派自主提交的作品;或
    2. 委托作品。
  2. 本协议使用但未定义的其他术语,具有与审阅规则或《少数派用户协议》中相同的含义。

自主提交作品#

作者可不时提交作品#

作者可以不时通过——

  1. 少数派网站编辑器;或
  2. 少数派指定的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渠道

向少数派自主提交原创作品。

审阅规则#

  1. 少数派须制定并公开一份审阅规则,订明审阅作品的标准和程序。
  2. 少数派可不时修订审阅规则。
  3. 对审阅规则的修订适用于其公示之日或之后根据第 2.1 条提交的作品。

作品须按规则审阅#

对于作者根据第 2.1 条提交的作品,少数派须按审阅规则审阅及处理。

委托创作作品#

发出创作委托#

  1. 少数派可以不时向作者发送一份格式如本协议附件的《委托创作条款》(「委托创作条款」)。
  2. 作者同意并签署委托创作条款,即为接受少数派的创作委托。

委托创作的一般要求#

  1. 作者须按照少数派的指示创作委托作品,包括但不限于——
    1. 听取少数派的总体设想和要求;及
    2. 采纳少数派关于艺术特征和艺术判断的意见和建议。
  2. 作者须以高水准履行委托作品创作事宜。
  3. 作者提交的委托作品须——
    1. 内容完整;
    2. 无明显疏漏和错误;
    3. 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政策;及
    4. 不含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
  4. 作者须亲自完成委托作品的创作,不得将创作任务再次委托给他人完成,但不涉及作品核心创意和策划的、主要起辅助作用的任务,以及少数派事先同意可以转委托的任务除外。

时间和工作阶段#

  1. 作者须按照适用于该委托作品的委托创作条款履行创作义务,并遵守其中指明的所有交付期限及工作阶段。
  2. 作者须按照委托创作条款所指明的方式、工作阶段和交付内容向少数派提交作品。
  3. 作者每次提交一个工作阶段的交付内容后,须——
    1. 通知少数派;及
    2. 根据少数派的意见修改和调整所交付内容,并在得到少数派的书面认可后,继续下一工作阶段的创作。
  4. 如少数派在收到作者根据第 (3)(b) 段所交付内容后的 7 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任何修改意见,该交付内容视为已获得少数派认可。

收益#

可获收益的作品#

作为作者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的对价,少数派同意就下述作品向作者支付收益——

  1. 任何获首页展示或例外首页展示的作品;
  2. 任何委托创作作品;及
  3. 其他少数派同意向作者支付收益的作品。

收益为全部对价#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

  1. 少数派支付的收益是作者在本协议项下对少数派各项义务的全部对价;
  2. 除收益外,少数派无须就作品向作者或其他任何人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或版税;及
  3. 除收益外,作者不得就作品相关的任何版税、奖励或其他收入向少数派提出支付请求。

收益计算#

  1. 少数派有权不时制定并公示适用于各类作品的收益计算标准。
  2. 根据第 (1) 款制定的收益计算标准适用于其公示之日或之后根据第 4.1 条可获得收益的作品。
  3. 尽管有第 (2) 款的规定,少数派可与作者另行协商适用于一件作品的收益计算标准。
  4. 如根据第 (2) 款制定的收益计算标准均不适用于一件作品,而截至少数派根据第 4.4 条统计收益之日,双方亦未根据第 (3) 款另行协商适用于该作品的收益计算标准,少数派可以沿用此前以类似方式使用同类型作品的收益计算标准。

收益统计#

少数派须在——

  1. 作品获首页展示或例外首页展示之日;或
  2. 委托创作作品发布在少数派网站之日

后的 30 日内,根据第 4.3 条计算作品收益,并添加到作者的少数派账户中。

收益提现#

  1. 少数派有权不时制定并公示收益提现的程序及条件。
  2. 根据第 (1) 款制定的程序及条件适用于其公示之日或之后根据第 4.1 条可获得收益的作品。
  3. 少数派按照根据第 (1) 款制定的程序及条件向作者支付收益,即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
  4. 根据第 (1) 款制定的程序及条件不影响作者获得收益的权利。

收益的支付方式#

  1. 少数派可以自行或由通过其指定的第三方向作者支付收益。
  2. 作者须自行承担收益适用的所有税费,并同意由少数派(或少数派合法委托的第三方)按照适用法律的要求,从收益中代为扣缴适用的税费。少数派未代为扣缴的部分,作者须自行申报和缴纳。

费用报销#

  1. 少数派可以书面形式事先批准任何与作品创作有关的费用。
  2. 对于根据第 (1) 款批准的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作者须在该费用发生后的 15 日内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及适当凭证,否则少数派可取消批准。
  3. 对于根据第 (1) 款批准的费用,少数派可——
    1. 将其视为有关作品收益的一部分,并随收益一并支付;或
    2. 直接向作者指定的付款方式支付。

法人作者的收益#

如作者为法人,双方可以书面方式另行约定收益的结算方式、流程及税务承担方式。如双方未另行约定,第 4.1 至 4.7 条的各项规定经必要变通后须予适用,一如该等条款适用于自然人作者。

收益的退还#

如——

  1. 一件作品被撤下;及
  2. 该作品被撤下的原因是——
    1. 作者根据第 5.9 条撤销许可;
    2. 少数派根据审阅规则,认定该作品不再符合获首页展示或例外首页展示的要求;
    3. 就该作品签订的委托创作条款被解除;或
    4. 有权执法部门的指示,

则少数派可要求作者退还曾就该作品收到的任何或所有收益。

授权和权利归属#

获首页展示作品的授权#

如一件作品获首页展示——

  1. 作者同意按如下条件授予少数派使用该作品的权利——
    1. 授权期限——永久;
    2. 地域范围——全球;
    3. 授权类型——独占且排他;
    4. 可转让性——可自由转让或转授权;
    5. 授权渠道——任何渠道、介质或平台;及
    6. 授权用途——以各种形式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
  2. 尽管有第 (1) 款的规定,少数派同意作者将该作品的一个版本自行发布至个人渠道,前提是——
    1. 自行发布的时间不得早于下列时间中的较早者——
      1. 该作品在少数派发布供免费公开访问之时;或
      2. 该作品在少数派发布供付费或订阅访问满 14 日之时;
    2. 如该作品最初在少数派供付费或订阅访问,则自行发布的版本须为最初向少数派提交的版本;
    3. 自行发布的版本中须显著标明该作品为首发、提供作品在少数派的链接,并说明该版本与少数派发布版本的关系或差异(如适用);及
    4. 发布的副本须采用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 4.0 国际(CC BY-NC 4.0)方式许可;
  3. 尽管有第 (1) 款的规定,少数派同意作者基于该作品制作衍生作品并发布至个人渠道,前提是——
    1. 该衍生作品发布的时间不得早于该作品在少数派发布供免费公开访问或付费、订阅访问之时;及
    2. 该衍生作品中须显著标明该作品为首发,并提供该作品在少数派的链接;及
  4. 少数派可豁免或调整第 (2) 及 (3) 款所述的部分或全部条件。

获例外首页展示作品的授权#

如一件作品获例外首页展示,作者同意按如下条件授予少数派使用该作品的权利——

  1. 授权期限——永久;
  2. 地域范围——全球;
  3. 授权类型——非独占且非排他;
  4. 可转让性——可自由转让或转授权;
  5. 授权渠道——任何渠道、介质或平台;及
  6. 授权用途——以各种形式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

委托作品的权利归属#

除委托创作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作品经少数派书面认可后,其著作财产权归少数派所有,但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由作者保留的权利除外。

音视频转制作品的授权#

对于包含音视频转制内容的作品,作者同意按如下条件授予少数派使用该音视频转制内容所对应的原作品的权利——

  1. 授权期限——永久;
  2. 地域范围——全球;
  3. 授权类型——非独占且非排他;
  4. 可转让性——可自由转让或转授权;
  5. 授权渠道——少数派渠道;及
  6. 授权用途——以各种形式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摄制。

作者信息的使用#

作者授权少数派在少数派渠道以及少数派根据本协议使用作品的其他场合使用——

  1. 作者的姓名;
  2. 作者少数派账号的公开用户资料;及
  3. 作者为履行本协议向少数派提供的肖像、履历信息、作品背景信息和附属信息,

而无须经过作者另行同意或额外支付费用。

作者的协助义务#

作者同意,为使少数派根据本协议所获权利或授权使用作品,采取各项必要的行为,并提供各项必要的协助和便利,包括但不限于——

  1. 如作品中包含任何第三方贡献的部分,或作品受限于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作者须向该第三方取得各项必要的同意、授权或权利转让,以使少数派根据本协议所获权利或授权不与任何第三方冲突;
  2. 如少数派决定在少数派网站之外的其他少数派渠道使用作品,作者须在提供补充素材、开放个人渠道转载权限等内容和技术方面予以合理配合;及
  3. 如少数派就委托作品向主管部门提出著作权登记申请,作者须在提供信息和签署文件等方面予以合理配合。

署名义务#

  1. 少数派使用作品时须为作者署名。
  2. 如作品发布在——
    1. 少数派渠道——少数派在作品页面上显示作者的少数派用户名,视为履行第 (1) 款所述义务;或
    2. 其他渠道——署名方式须参照 (a) 段,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知识产权维护#

少数派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表作者维护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

  1. 调查取证、公证、保全;
  2. 举报、控告、协商、诉讼;
  3. 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4. 调解、和解、撤回诉讼和提起上诉;及
  5. 申请强制执行。

撤销许可#

  1. 作者可撤销就一件作品授予少数派的许可,但须说明合理理由。
  2. 如作者撤销就一件作品授予少数派的许可——
    1. 少数派须撤下该作品;及
    2. 作者须退还少数派根据第 4.9 条要求退还的任何款项。

少数派无使用作品的义务#

  1. 本协议不使少数派负有发表、出版、复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作品的义务,包括将作品在少数派首页展示或以其他方式发表。
  2. 如少数派决定不使用某一作品,仍可通过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收益,获得对该作品的授权或权利。

陈述和保证#

少数派的陈述和保证#

少数派向作者陈述、承诺和保证——

  1. 其为按照中国法律正式组建并合法有效存续的实体,有资格、权利和授权签署、递交并履行本协议;及
  2. 其签署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亦不违反其签订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和协议的规定。

作者的陈述和保证#

作者向少数派陈述、承诺和保证——

  1. 作者——
    1. 如为自然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或
    2. 如为法人——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拥有完全的权利和能力,且已获得全部授权并完成所有程序,以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
  2. 签署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亦不会违反对作者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及
  3. 就任何委托创作条款所涉委托作品,作者在接受委托时未承担、且在该委托创作条款有效期内不会承担任何与该委托作品的主题及要求实质相同、足以妨碍作者履行该委托创作条款的第三方委托,但经少数派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违约、赔偿和终止#

严重违约的解除与赔偿#

如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守约方可采取如下行为中的一项或多项——

  1. 解除本协议;
  2. 解除一项或多项委托创作条款;或
  3. 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因对方违约而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赔偿、和解费用、侵权赔偿、诉讼费及律师费。

作者严重违约的情形#

为本协议目的,作者严重违反本协议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违反根据本协议向少数派做出的陈述和保证;
  2. 对于任一委托作品,约定的任一工作阶段交付期限届满后 14 个工作日,对应的交付内容未获得少数派认可,或任一工作阶段的交付内容经 3 次修改仍未获得少数派认可;
  3. 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4. 严重违反《少数派用户协议》,致使其账号被停用或注销;及
  5. 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致使其名誉和信誉受到严重影响,包括作者名下或关联的其他账号在 2 个或以上主要平台被禁用。

作者迟延履行的责任#

如作者迟延履行委托创作条款约定的带期限义务,且经少数派催告后 7 个工作日仍未履行,少数派可——

  1. 自前述 7 个工作日期限届满后的首个工作日起,就作者继续迟延的每个工作日,从该委托创作条款下本应支付的收益中扣减相当于该等收益 7% 的金额,直至该等收益扣完;或
  2. 解除该委托创作条款。

少数派迟延支付收益#

如少数派迟延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收益,且经作者书面催告后 14 个工作日仍未履行,作者可书面通知少数派暂停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而不视为作者违反本协议,直至少数派足额支付应付收益。

无理由解除#

双方均有权提前 14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无需说明理由。

解除时未完成作品的权利受让#

如本协议或一项委托创作条款被解除,而相关委托作品尚未获得少数派认可,少数派可书面提出受让该作品的全部或部分著作财产权。双方须另行以书面形式约定受让范围、交付内容、价款及支付期限;在达成该项约定前,作者无须转让该等权利。

协议终止后的效力#

  1.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不影响终止或解除前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或责任。
  2.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本协议中按其性质应在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的条款继续有效,包括但不限于第 4 至 8 条。
  3. 如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作者的少数派账户仍有未提现的余额,而该余额并未因其他原因被取消——
    1. 该余额——
      1. 如不超过人民币 1000 元——少数派须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的 30 日内向作者指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该余额;或
      2. 如超过人民币 1000 元——少数派须按照双方届时协商的期限向作者指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该余额;及
    2. 少数派根据第 (1) 款支付余额时,第 4.6 条的规定须予适用。

一般条款#

完整协议#

本协议是双方就本协议相关事宜达成的完整协议及谅解,并取代双方此前就相同事宜订立的一切口头或书面协议。

保密义务#

  1. 作者承诺,其从少数派获得的、关于少数派或第三方的商业或财务信息,以及往来数据、文件、图片或档案,无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供,均属保密信息。
  2. 作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亦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少数派许可范围以外的目的。

修订#

  1. 少数派有权修订本协议、其附录或附件,但须在作出修订时以公告方式通知作者,而任何修订在经过第 (2) 款所述程序前不对作者生效。
  2. 如作者未在收到少数派根据第 (1) 款所做通知后 7 日内提出异议,通知的修订对作者生效。
  3. 如作者在第 (2) 款所述期限内提出异议,通知的修订对作者不生效。双方此时均有权藉书面通知即时解除本协议。

独立关系及标识使用#

  1. 本协议不表示少数派支持、赞同或赞助作者或其任何作品,亦不在双方之间建立任何雇佣、合伙或代理关系。
  2. 未经少数派事先同意,作者不得在广告、宣传或其他场合使用少数派或其任何关联方的名称、商标、商号、服务商标或标识。

声誉维护和争议解决#

  1. 双方须尊重和维护对方及其经营产品的形象和声誉。
  2. 双方如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须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少数派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适用法律和可分割性#

  1.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根据适用法律被认定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通知和书面同意#

  1. 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少数派网站公告或站内信等方式送达。
  2. 本协议所指的书面同意须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少数派网站公告、站内信或其他可供保存及查阅的文字形式作出。

电子签署#

本协议及其各附录或附件均可通过电子方式签署和传输并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以下为本协议附件)


委托创作条款(格式)#

本《少数派委托创作条款》(「委托创作条款」)以引述方式纳入《少数派内容共创协议》(「共创协议」),为共创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委托创作条款中使用但未定义的术语,具有与共创协议中相同的含义。

基本信息#

  • 作品名称:[·]
  • 作品类型:[图文]
  • 作品长度:[·] 字;其中作者独立创作部分为 [·] 字(如适用)
  • 交付方式:[通过少数派编辑器提交 | 通过在线文档提交 | …]

时间安排#

工作阶段交付内容交付期限
初稿基本完整地体现少数派对作品的总体设想和要求的版本签署后 [14] 日内
修订稿在初稿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反映少数派补充要求的版本初稿经少数派认可后 [7] 日内
终稿在修订稿基础上进一步修订润色并能达到发布标准的版本修订稿经少数派认可后 [7] 日内

作品报酬#

  • 计算标准:字数稿酬按作者独立创作部分长度计费,人民币 [·] 元/千字[;其他类型报酬,例如商务文章加成等]
  • 支付方式:[结算至作者少数派账户名下,作者自行操作提现。] [如为系列文章,每月就当月发表的文章结算一次。]

其他要求#

[影响文章方向或质量的重要约定]

签署:/s/

日期:[·]